其他基金交換說明?

1.買入基金後,最快次日始得賣出:
基金交換買入之基金單位,需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登記。根據其規範,當日買入的基金單位在同一天不得進行交易(即當日無法申請「贖回」、「賣出」或「易出」;最快需等至次一營業日才再賣出)。客戶如於翌日有贖回之委託,應遵守相關基金短線交易及相關法規規範。

2.採逐筆交易模式:
(1)客戶下單時,只有當現金分戶帳或基金庫存中擁有「足夠」的現金或基金受益憑證,本公司將於正式交易時段根據客戶的指示進行交易。
(2)交易設定期間最長不得逾 10 個工作日,交易結果可以是「部分」或「全部」成交。若未交易成功,本公司系統會將已圈存(鎖定現金或基金受益憑證)將被系統退回客戶帳戶。

3.採時間優先原則:
若多位投資者於不同時間委託交易,先提交的委託將優先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