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賣基金的金額上限?

(一)申購及定期定額:

依核印方式及扣款銀行,有不同的扣款金額上限

 1.      得「單筆3,000萬」,但單日最高不超過3,000萬

  (1)採 紙本 約定以下金融機構扣款:

  (2)採 網路銀行 約定以下金融機構扣款:

 2.      非上述1 (採紙本或網路銀行約定扣款) 之其他銀行,均適用限「單筆500萬」,但單日最高不超過3,000萬」

※ 詳細彙整如下表:

(二)買回(即贖回):

投資人每日買回金額以相當於新台幣3,000萬元或等值外幣為上限。

 

(三)以電子支付帳戶,買賣基金:

1.除法令變更外,依電子支付每月限額/每筆限額控管,每月總額不得超過 30 萬元

2.金額上限為一般交易(即包含消費、基金交易、生活繳費及乘車碼…等)與基金交易合併計算,限制金額法令依《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》為準,以上僅提供參考資訊。

 

※其他注意事項

1.限額之計算包含「基金交易價金」及「手續費」。

2.提醒您,各扣款金融機構或有不同限額限制,投資人申購或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前,應自行與該扣款行確認額度限制,並依該額度限制交易基金,以避免額度限制造成收付款失敗。

3.基金轉換、轉申購交易不受此限。